晨報撫順訊(記者 李戰洲)他參與搶劫,拿到200元好處費后,逃了8年。
“我把孩子交給政府了,你們處理吧。”昨日,54歲的彭女士帶著33歲的獨生子陳光(化名)到撫順市公安局順城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自首。
據警方介紹,2001年8月1日,25歲的陳光參與了一次搶劫,當時他坐在車里“看熱鬧”。當年8月4日,他又參與了一次搶劫,那次,他拎著棒子,攔住了受害者。事后,陳光得到200元“報酬”。同案3人相繼被抓獲,陳光潛逃。
刑偵大隊偵查員童林告訴記者,8年來,他們每次辦案路過陳光家,都要做彭女士的工作,要她的兒子早日歸案。
“都怪我,疼兒子疼的不是地方,我當初不愿意配合公安,要不我們一家早團聚了。”昨日,彭女士告訴記者。
陳光告訴記者,潛逃沈陽期間,由于想媽媽,他每年都要偷偷回撫順幾次,在媽媽經常出現的地方偷看幾眼。
“要是你兒子不逃跑,現在早就結婚生子了。”童林開導彭女士。由于想念兒子,她的老伴也身患重病。
2009年2月7日,正月十三,彭女士家的電話突然響了。
“媽,我是你兒子,快十五了,我想回家,我太累了。”兒子的話讓彭女士淚流滿面。
“200塊錢逃了8年,我就是個法盲,唉!”陳光嘆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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