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火app-中国电竞赛事及体育赛事平台

時事新聞

法制新聞

律師團隊

合同審查

公司成立

公司治理

股權結構

公司上市

股票證券

企業改制

公司清算

股權糾紛

勞動糾紛

知識產權

專項服務

法律顧問

法律培訓

公司文本

典型案例

法律法規

常見問答

在線咨詢

聯系我們

您現在的位置: 山東公司律師網 >> 文章中心 >> 股票證券 >> 正文

特邀律師專欄
鄒維高律師

單 位:山東圣義律師事務所
郵 編: 250100
電 話:(0531)58769888
手 機:13953175700
網 址:www.148law.net
地 址:濟南市歷下區經十東路9777號魯商國奧城4號樓42層

  便 民 工 具

股票的形式及應當載明的主要事項
作者:admin    文章來源:互聯網    點擊數:    更新時間:2009-02-13    
 股票采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形式。
 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:
  (一)公司名稱;
  (二)公司登記成立的日期;
  (三)股票種類、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;
  (四)股票的編號。
  股票由董事長簽名,公司蓋章。
  發起人的股票,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。
文章錄入:admin    責任編輯:zwg 
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發表評論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訴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關閉窗口

    Copyright©2008-2009 公司律師網-山東圣義律師事務所 All Rights Reserved.
    地址:濟南市歷下區經十東路9777號魯商國奧城4號樓42層
    電話:0531-58769888 E-Mail:alawyer@126.com
    特 邀 律 師:鄒維高律師
    魯ICP備08003690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