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開車撞倒8旬老太,私了不成,將其棄于小巷,老太隨后死亡,肇事司機陳某被控故意殺人。昨天,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此案。
今年22歲的陳某,是沙坪壩區某單位駕駛員。檢察機關指控,2008年7月20日上午9時許,陳某和弟弟駕駛單位的桑塔納轎車外出辦事,行至沙區八中門口時,撞上86歲的行人蔣某,“我當時正在換歌碟,沒注意!标惸硨⒗咸錾宪,卻沒有駛進附近醫院,而是向天星橋方向行駛。途中,陳某想和蔣某私了,卻因金額問題未能達成一致。隨后,陳某將車開至梨樹灣一小巷中,將蔣某強行拖拽下車,棄于一草叢處。不久后,路過市民發現受傷的蔣某,將其送回家。蔣老太被家人送往醫院。當日中午,蔣老太因顱內出血,搶救無效而死亡。
陳某辯稱,當時是送老太去醫院檢查,但對方不僅堅持不去,還索要醫療費7000元。此時,他接到領導電話,稱10點鐘要用車。由于時間太緊,他迫于無奈才將蔣某“請”下車!拔疫把身上的500塊錢都給了她。”陳某說,當時從外表上看不出老人受傷嚴重,而且警察也到過現場,如果當時就送到醫院,應該沒事,警察也有責任。
檢方反駁道,陳某已有5年駕齡,知道這一行為的后果。不通知警方,不送醫院,私了不成又遺棄偏境,其行為符合刑法對肇事后逃避責任致人死亡屬故意殺人的規定。
由于案情復雜,該案沒有當庭宣判。記者 羅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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