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印本文 關閉窗口 |
|
| 并購程序中之法律審查 | |
| 作者:admin 文章來源:互聯網 點擊數 更新時間:2009-02-13 14:09:08 文章錄入:admin 責任編輯:zwg | |
|
|
|
|
公司初步決定并購對象后,即應開始審核評估。于此皆段應廣泛要求被并購公司提出各項資料,以便進行資產評價、風險推估以及各項成本分析。此階段因是決定是否并購的前置步驟,所以各項資料須詳細評估審閱,以利求得被并公司的正確資產、并購風險以為適當決定。在法律方面,首重各項契約審核,公司所有之權利及所應負擔之義務應藉契約詳為審查。其中有關借貸、擔保之契約,悠關并購風險至巨,須詳為審查。晚近,因智財工業發達,有些公司之智財價值甚至遠勝于其有形資產,所以,公司有何智財方面的財產應詳為查明(例如已申請之商標、專利權或獲得授權之證明),現今的并購,有時候,目的僅是為了取得某些授權,而非著眼于公司的有形資產,所以智財契約之審查須極為謹慎。另外,臺灣企業盛行五鬼搬運,企業負責人往往制造一些假契約,將公司資產搬到自己口袋里,故在審查契約時,應將與關系人有關之契約調查清楚,當然,關系人會利用假人頭讓查核困難,所以配合財務報表,追蹤資金流向,將有問題契約追出來,便考驗律師或法務人員的本事了。
|
|
打印本文 關閉窗口 |